Communities and Justice

Sexual consent in Chinese (Traditional)

性同意

當你或是你認識的人正面臨危險時,立即致電三個零(000)報警求助。


新南威爾士州法律對“性同意”的規定

在新南威爾士州,“同意”是性犯罪相關罪責的要件要素。當一個人不同意包括性交或性觸摸等任何一項性行為時,施加這種行為的人即構成性犯罪。

同時,只有當一個人在性行為發生時自願及自主地同意該項性行為可以發生,其給予的同意才有效。

同意必須在每一項性行為發生期間並且從頭到尾都存在。同意一項性行為並不代表同意其他任何性行為;同意與一個人這次發生性行為並不代表同意與該人在其他時候發生性行為,也不代表同意與另一個人發生性行為;同意可以隨時撤回。

同意必須由一個人以語言或行為表達。口頭言語或手勢可用於表達同意。

在部份情況下,法律視同意不存在,這包括當一個人:

  • 失去知覺;
  • 熟睡中;
  • 因受毒品和酒精嚴重影響而不具備給予同意的能力;
  • 因受強暴行為或攝於強暴行為,或恐懼自身或他人受到嚴重傷害,或受恐嚇或脅迫而同意參與性行為;
  • 受嚴重欺騙欺詐而參與性行為,或因認知障礙等原因而不具備給予同意的能力。

在性犯罪刑事公訴案中,公訴人(檢控方)必須排除合理懷疑證明犯罪受害人針對一項性行為沒有給予同意,同時被告人知道該同意不存在。屬於以下情況的,法律視被告人知道同意不存在:

  • 他們實際知道同意不存在;
  • 他們罔顧同意是否存在;
  • 認為另一方已經給予同意的信念在涉案情況下不合乎情理。

如果被告人沒有在性行為發生前合理的時間內或在性行為發生當時以語言或行為方式向另一方明確徵求同意,則法律視被告人認為另一方已經給予同意的信念屬於不合乎情理。有嚴重精神或認知障礙的被告人則不屬此例。

法律針對“性同意”的新規定於2022年6月1日生效。《1900年刑法》(Crimes Act 1900)第3編第10章第1A節針對與性犯罪罪行相關的“性同意”作了規定。這一新生效的細分章節規定適用於“性行為”、“性觸摸”和“性侵”(及其對應惡性罪行)。

確保你獲得另一方的同意是一個持續交流溝通的過程。新南威爾士州政府已經推出了Make No Doubt宣傳活動,鼓勵所有人就“性同意”展開積極對話。

性暴力受害者支持服務

當你或是你認識的人遭受了性暴力,可以尋求幫助。

如果你需要傳譯或翻譯協助,可致電131 450聯絡翻譯和傳譯服務(TIS National)。這項服務完全免費。

1800RESPECT

電話: 1800 737 732

1800RESPEC每週7天每天24小時工作,為受到性暴力影響的人提供安全計劃、諮詢、信息以及轉介等支持服務。

NSW Sexual Violence Helpline

電話: 1800 424 017

新南威爾士州性暴力受害者幫助熱線每週7天每天24小時工作,為所有受性侵事件影響的人(包括受害者的朋友、家人和支持者)提供支持服務。

Immigrant Women's Speakout Association

電話: 02 9635 8022

移民婦女之聲協會為新南威爾士州的女性移民和難民提供資訊和轉介服務。

失聰或有聽力障礙的人士可致電1300 555 727聯絡National Relay Service

Last updated:

30 Jun 2022